right of way(名词短语)主要指优先通行权:在道路、路口或人行横道等场景中,依法或按规则应当先行通过的权利。
也常指法律上的通行地役权/通行权:对他人土地或通道享有合法通过的权利(如“争议的通行权”)。
/ˌraɪt əv ˈweɪ/
Pedestrians have the right of way at this crosswalk.
在这个人行横道上,行人拥有优先通行权。
The new rules clarify who has the right of way when a car turns across a bike lane.
新规定明确了当汽车转弯穿越自行车道时,谁享有优先通行权。
该短语由 right(权利)+ of + way(道路/通道) 构成,早期多用于财产与土地法语境,表示对某条“道路/通道”的合法通过权(类似“地役权”)。后来意义扩展到交通规则里“谁先走”的优先通行权;在工程与规划语境中也可指道路、铁路或管线占用的“用地/通道带”(right-of-way)。